威县司法局机构职能和设置

发布时间:2023-06-30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777737060/2023-1111

  一)办公地址:威县光明路69号

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威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威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规划、协调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10、主管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威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调研宣传与普法依法治理股、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与法律援助股、律师与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政治处。

()办公电话:0319-616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