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02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708164/2023-1452
威县水务局为威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机构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 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全县公共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按权限审核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协调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河湖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库、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指导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开展水利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务等机关党政工作日常运转,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提案建议、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信息化、 新闻宣传、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报工作。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二)财务与审计股。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按规定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关工作。
(三) 农村水利和水资源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水土流失调查与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监督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协调水事纠纷, 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实施水量分配和河湖生态流量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 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和水资源公报。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水功能区划。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河湖和地下水监测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全县公共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实施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水利工程与河湖管理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落实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指导主要行洪河道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主要河湖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协助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安全鉴定和综合利用。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落实省洪水干旱防治标准,组织编制实施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主要(含骨干)河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含骨干)主要河道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指导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统一组织并监督实施河流水量调度管理和生态补水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引江、引黄、当地地表水年度利用计划。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水库、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落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按规定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有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三多大街东侧图书馆七层
四、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319-6162270
六、机构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董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