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统计局机构职能和设置

发布时间:2023-02-23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000708252/2021-1047

      (一)办公地址:威县东街88

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机构职能

(1) 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规苑全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查。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指导规范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落实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拟订重大县情县力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市基本情况、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7)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

(8) 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0)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1)管理维护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执行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2)组织实施单位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规模以上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威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普查中心、综合统计股、农村统计股、工业投资股。

()办公电话:0319-6161003

    ()负责人姓名:刘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