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财政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2022-02-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226683/2020-1211

威县财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委托乡代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在国家和省市授权范围内,拟定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预决算草案。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贯彻落实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按上级部署,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具体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目录。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定具体办法,管理县政府国外债权、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要求。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按上级要求,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改革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人事教育、文电、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条法、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档案、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预算股(政府债务债券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拟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拟订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办理省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承担县政府债务预算编制与调整、债务资金安排使用等工作。承担县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承担全县预算绩效、政府债务债券工作。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承担税政、非税收入财政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受县政府委派,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县预算支出进度。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县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四)农财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牵头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工作。承担耕地地力保护支持补贴等财政补贴工作。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五)综合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政府采购办)。承担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资金、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住房补贴、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负责城建、土地、彩票等基金项目的资金审拨与监督。贯彻执行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负责预算外资金、财政周转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行政政法、社会保障、教科文、经济建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金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会计、政府采购、金融企业等财政相关工作。承担财政监督和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六)基层财政管理局。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规,汇编乡镇财政预、决算,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监督乡镇及村级组织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乡镇、村转移支付测算及管理。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指导和管理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管服务工作。管理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52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319-6150801

电子邮箱:xtwxczj@126.com

法人代表:刘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