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威政办字〔2025〕2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5-17947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威县2025年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已经2025年3月17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威县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5年在全县继续实施20项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320套。(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威县瑞源小区、银花小区、煦苑花园,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99户。主要包括路面硬化、改造雨污分流管道给水管道、围墙粉刷、屋顶防水等(威县无市级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85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农村物流服务提升工程。加快推动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新增集客运、物流、旅游、商贸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1个,积极参与省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做好脊柱健康知识宣传,组织人员参加省级脊柱侧弯技术培训,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中小学
生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六、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县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目标人群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七、就医购药便民服务工程。全市已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预约挂号端口全部接入“河北智慧健康”平台,鼓励支持社会办医院接入平台,实现患者在手机端预约挂号一网通办。实现参保人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时,通过一次医保码展码,即可完成医保和自费费用全部结算。(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八、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4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家,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10人,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持续推进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提质增效,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一、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对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二、“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等系列福嫂典型2名,培育“河北福嫂”进京津基地1个,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33场。(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三、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完成改扩建3所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四、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220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五、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升工程。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充电端口加装、车棚建设和视频监控安装,充电端口数和车辆数比例稳定达到1:5以上,充电端口的车棚和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联合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六、就业促进工程。向省推荐规范化零工市场1家,开展创业服务2000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1614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七、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140场。(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八、体育惠民工程。提升体育公园1个,建设城区街边球类场地1个,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广场舞、健步走比
赛80场。(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九、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2833人次。(责任单位:县残联)
二十、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247件,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工程实施过程中,县发改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县有关单位定期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县有关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相关任务目标力争于202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