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8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708252/2020-864
2020年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
(一)为收集河北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区域发展战略,为社会各界参与和了解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提供全面、系统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模、结构和综合水平等基础情况方面的统计信息,河北省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属于国家和省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基本统计指标。各市、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市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全省统计调查重复。本制度按所在地原则根据同级各部门、系统现有的资料整理填报。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辖区范围内除城区以外的全部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由各县级统计局按所在地原则,根据本县(市、区)各部门、各系统现有资料整理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凡在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不论其行政隶属于
哪一级均应包括在内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为全省所有的乡、镇和涉农街道办事处,本表由各乡(镇)按所
在地原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
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试行),为全省所有的村民委员会和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本表由各行政村按所在地原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因条件限制无法填报的行政村,由所在乡(镇)、街道填报。
(五)填报说明
1.填写本报表之前,填报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报表中所列指标的含义、范围、计算方法及指标的资料来源和搜集方法。在此基础上将资料收集齐,并进行试填,试填无误后,方可填写。填好以后,填报单位(包括市、县)对本报表中需要说明的指标和问题,应附报一份填表说明。
2.本报表所列指标,要如实填报,不得漏填或多填凡数字小不够规定单位的,在该项栏内用“0”表示,无法取得该项指标数据的,为空。
3.行政区划代码,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代码,不得擅自变动。
4.在填写报表中,计量单位为“平方公里、万人、万元、公顷、吨、千册、%”的指标取一位小数,其余指标均取整数。
5.本报表所列指标的计算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修改。如与当地习惯计量单位不一致,必须按本报表统一要求的计量单位折算填报。
6.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7.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中,粮食和畜牧业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反馈为准。
(六)本报表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