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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人被民政部授予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称号
发布时间:2023-09-13 发布机构: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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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70805X/2023-1176
近
日,
民政部
印发了
《关于表彰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
民发〔2023〕45号),
授予陈剑光等144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
我市清河县慈善总会会长郑成明
被授予
“慈善楷模”
称号,为全省仅有两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