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药安办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1-18 发布机构:章台镇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工作部署 文号: 索引号:000708690/2021-1186
乡镇食药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下同)药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行动。
三、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定点屠宰和销售单位,下同)统计台账(见附表1),并上报相关信息。
四、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五、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六、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食品药品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七、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九、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十、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