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什营镇取消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28        发布机构:第什营镇        字体:[   ]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权力清单        文号:        索引号:000708623/2020-870



序号

所属领域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责任主体

办理方式

下放方式

原实施单位

备注

46

市场准入

木材运输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下放

行政审批局

已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50

卫生健康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乡镇

直接办结

赋权 下放

行政审批局

已取消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第六条

71

民生保障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

行政确认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五条、第八条

乡镇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

审核转报

延伸 受理

 

已取消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