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2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乡镇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91359764/2022-1254

高新区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辖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把确保燃气安全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在排查整治阶段性成效基础上,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燃气使用2个环节,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看燃气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经营区域、经营类别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经营许可过期的问题。

2查企业充装许可证,看燃气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无充装许可证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的行为。

3查企业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4、查燃气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三违”行为。

5、燃气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行为。

6、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7、查企业管网巡检记录,看企业管网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巡查检查、维修维护记录是否完整齐全。

8、查企业应急预案,看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企业各岗位人员是否真正熟悉预案内容,具有应急处置能力。

)燃气使用环节

1、查看是否有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2、查看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3、地下室、半地下室,看是否有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

4、燃气钢瓶是否违规充装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是否使用不合格钢瓶、工业丙烷气瓶、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5、液化石油气用户是否安装自动切断安全装置;用气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安全装置,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安全装置是否合格、适用气型是否相符、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查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放置液化石油气瓶

、实施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底。高新区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燃气经营企业及燃气使用用户,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标准规范》开展全覆盖排查结合近几年燃气领域事故分析及警示,对症开方,靶向发力,坚决防范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检查后填写工作流程清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用户)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签字,统一存档备查。全面排查贯穿“百日行动”始终,确保全燃气安全整治取得实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调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百日行动”开展。

(二)严惩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三)严肃追责问责。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