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教育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403343921/2023-33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编写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印发《威县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通过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威县教育报发布有关教育的公告、通知、公示、新闻等信息1436篇,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发布530篇,在邢台市教育局网站、新华网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党报头条、河北教育网发布500余篇。
“河北威县网络文明暨传统文化理论宣讲走进校园”稿件在人民网河北频道11月20日刊发。新华社客户端河北频道发表“篮球体育课 健身又快乐”(2023年11月28日)“轮滑少年冬训忙”(2023年11月30日)。河北日报客户端4月29日发表“河北威县:快乐运动 健康成长”3月6日发表“邢台威县第四小学交流经验互学互促”,3月7日发表“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威县站正式启动”稿件在河北日报、中国教育报发表等等。
2023年印发的5个收费项目、标准和资助政策在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并对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配发政策解读说明等。县教育局开设了威县教育微信订阅号政务新媒体。威县教育局微信订阅号关注用户总数已达到40169人并持续攀升。办理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市长热线、民情通办等平台群众投诉、咨询、建议736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21条。根据工作需要,对于群众关心的重要教育政务信息,通过威县电视台、威县报、威县教育报、威县教育局网站、威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极大方便了师生、民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教育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与设置、文件通知等栏目,并及时更新,及时公开和发布各类信息,更好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接访即办专栏,及时准确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县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明确工作职责,将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县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思政股负责网站技术的支撑、日常管理维护,公开信息的分类、编辑、上报和归档;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负责政府信息内容的保障、相关业务内容和网上投诉的回复;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审核、通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避免了职责不清、衔接脱节等问题。为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县教育局安排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并给予有力的办公保障。
(四)平台建设。主动适应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打造模块简洁、条目清晰的门户网站主平台,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策制度、发展现状、民生工程进展和建议提案答复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社会公示制度》《河北省教育厅机关信息网上发布管理办法》《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规范审核发布流程,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绩效杠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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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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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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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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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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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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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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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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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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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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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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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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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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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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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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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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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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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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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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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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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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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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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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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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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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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提高公开效率;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杜绝文字错误;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载体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公开方式。
针对问题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实加强工作力量,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是探索工作新途径。树立人民需求就是政务信息工作方向的意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丰富公开内容的同时,探索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开工作形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灵活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