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侯贯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10-10 发布机构:侯贯镇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权力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708762/2020-828
威县侯贯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二批)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承办机构 | 责任主体 | 原实施单位 | 备注 |
一、直接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35项) | ||||||
1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七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五十八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4 | 对违反燃气经营者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 《城缜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四十五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6 | 对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8年国务院令第703号)第十条第三款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7 | 对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和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第三十一条、《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三十六条、《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六十一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8 | 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和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三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文化部修订)第四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9 |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实施细则》(2017年文化部修订)第四十九条 | 综合行政 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10 |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11 | 对违反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12 | 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和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13 | 对擅自从事电影放映经营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第四十七条 | 综合行政 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14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八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六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农业农村局 | |
1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16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零五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17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一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18 | 对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1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20 |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21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或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五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22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改)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应急管理局 | |
23 | 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二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 下放执法范围是 乡道、村道,不下放国道、省道、县道及重点乡道 |
24 | 对违反规定实施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三)(四)(六)项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 |
25 | 对损坏、污染公路路面及影响公路畅通,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七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 下放执法范围是 乡道、村道,不下放国道、省道、县道及重点乡道 |
26 | 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 |
27 |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五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 |
28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 |
29 |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水务局 | |
30 | 对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四十五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水务局 | |
31 | 对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水务局 | |
32 | 对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卫生健康局 | |
33 |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要求的处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714号)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卫生健康局 | |
34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集中消毒规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卫生健康局 | |
35 | 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二、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1项) | ||||||
36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巳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七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0号)第五十一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乡镇 | 威县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