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4-3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责任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0-9913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 注 |
(一) |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 负责文电、文秘资料、会务、机要、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办公室 | |
负责督察督办、新闻发布、安全保密等工作 | 办公室 | |||
负责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拟定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 师教股 | |||
(二) |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语课程教育教学。 | 知识分子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办公室 | |
承担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落实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拟定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 教育股 | |||
(三) |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 负责教育系统的法制和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办公室 | |
指导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协调处置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 办公室 | |||
四 |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推进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 | 师教股 | |
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民办教育的规划管理和指导管理。 | 教育股 | |||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 人事股 | |||
学校的仪器装备工作 | 办公室 | |||
五 |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管理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的实施,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 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培训与推广及设备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 教育股 | |
六 | 负责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并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 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管理工作。 | 教育股 | |
七 |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的组织实施。 | 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 师教股 | |
八 |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 | 财务股 | |
承担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 | 财务股 | |||
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 | 财务股 | |||
提出县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和上级下达的教育经费使用建议计划 | 财务股 | |||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 财务股 | |||
学校基本设施建设安居工程工作 | 财务股 | |||
学生营养餐相关工作 | 财务股 | |||
九 | 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 | 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工作; | 教育股 | |
十 |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宣传统战和维护稳定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 办公室 | |
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 办公室 | |||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 办公室 | |||
负责中小学师资培训;负责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承担继续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 | 师教股 | |||
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 教育股 | |||
十一 |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制度。负责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 负责承办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表彰奖励工作; | 人事股 | |
负责办理全县教职工离退休工作; | 人事股 | |||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校校级干部考察、任免等事宜; | 人事股 | |||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人事股 | |||
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队伍建设; | 人事股 | |||
负责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 | 师教股 | |||
负责中小学师资培训;负责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 | 教育股 | |||
十二 | 负责中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负责中等学历教育和县属中学学籍管理。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 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 人事股 | |
大中专招生,高中会考工作 | 办公室 | |||
十三 | 规划、组织并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 负责按规定审定的基础教育阶段地方教材的组织实施,推进课程改革; | 教育股 | |
民办社会教育工作 | 办公室 | |||
十四 | 负责威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文字规范及标准的实施,推广和普及普通话。 | 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标准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 | 师教股 | |
十五 | 指导全县老年教育工作职责。 | 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 人事股 | |
指导中小学的校外教育。 | 教育股 | |||
十六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