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类)
发布时间:2020-04-3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权力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0-9907
对应部门主要职责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 主体 | 承办机构 | 责任科室(单位)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是否为政务服务事项 | 备注 |
(一)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1-0001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业务受理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第三十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二)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2-0001 | 企业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增减申报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二)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2-0002 | 新生儿、新迁入居民参保审核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文件 第十四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二)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2-0003 | 本市级已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审核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邢医保发[2019]17号文件 | 参保居民 | 是 | ||
(二)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2-0003 | 常驻外地就医医院审批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部分业务流程的通知》 邢人社办【2017】208号第四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三) | 11130533MB1971845K- QT-001-0001 |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 | 其他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文件 第十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三) | 11130533MB1971845K- QT-001-0002 | 医疗保险现金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 其他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待遇管理股 (职工、居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邢政发﹝2016﹞7号)第六条、《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字2014﹝232﹞号第三章 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三) | 11130533MB1971845K- QT-001-0003 | 非因工意外伤害认定 | 其他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业务受理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 参保居民 | 是 | ||
(四)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3-0001 | 慢性病病种认证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本级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邢市劳办﹝2005﹞37号) | 参保居民 | 是 | ||
(四) | 11130533MB1971845K- QR-003-0002 | 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本级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邢市劳办﹝2005﹞37号) | 参保居民 | 是 | ||
(五) | 11130533MB1971845K- JF-005-0001 |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 | 行政给付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7]34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对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下称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给予一定的补助,结合省直实际,制定本细则。 | 参保居民 | 否 | ||
(五) | 11130533MB1971845K- JF-005-0002 | 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行政给付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第三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三条 | 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居民 | 否 | ||
(五) | 11130533MB1971845K- JF-005-0003 | 生育保险待遇给付 | 行政给付 | 威县医疗保障局 (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规划财务 和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 |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18]1号)第三十七条 | 参保居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