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威农建议函【2023】第8号 索引号:735610336/2023-1592
威县农业农村局
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李汉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政策支持方面。近年来,上级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较大,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共下达我县资金70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其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下达我县9万元。主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购置先进农机装备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是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方面。近年来,通过土地流转,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机械化耕作水平,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同时,我县高度重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发展梨产业10万亩、葡萄产业10万亩,饲草及奶牛养殖10万亩,创建了“威梨”区域公共品牌。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