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 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28 发布机构:卫生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707989/2023-1412
王培、赵经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职工待遇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乡村医疗环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我县16家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基本标准,其中章台、洺州、贺钊、七级等4家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洺州、贺钊、七级3家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标准,16个乡镇卫生院实现了国医堂全覆盖。同时,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乡村医疗环境明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自2009年至今通过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方式我县已对辖区内1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两轮建设(新建或扩建)16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达到基本标准卫生院要求。近几年通过上级补助资金的方式先后为常庄、贺钊、章台、七级、洺州等乡镇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以此来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使群众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威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侯福达,职务:科员,电话:6269008)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人大代表,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