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9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4-17118
农工党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互联网共享单车管理立法提高行业运营管理水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效果不理想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县有共享单车1家,该运营商成立专项工作群,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确定专人每天巡查,发现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与解决。实行“5301”机制破解管理难题,即:5分钟之内运营商要有响应,30分钟内运营商运维人员要到达现场,1小时内要解决问题。前后进行水印相机拍照,对发现的淤积车、存在问题车辆进行修理替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车辆,第一时间处置解决。二是合理规划停放空间。根据县城区域现状和历史骑行数据进行规划,在骑行高频路段及路口划定专用停车区域,并要求运营商增加员工,及时动态调控车辆,防治群众乱停乱放。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责成县城管局会同运营商集中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重点对路口、公共场所、高频路段等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引导劝解,对较脏、破损、不美观的单车进行收纳,集中清洗、消毒、维护,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后,再次投放使用。大力宣传“共享≠独享”、“方便≠随便”理念,提倡安全出行,文明停放,规范停车,做文明威县人。
二、关于运营公司之间因缺乏调控,需求不匹配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县要求运营商对市场需求量开展一次全面调研,确保单车投入量与威县市场需求相匹配,避免造成资源闲置、浪费。目前,共投放共享电动单车1500辆,能够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学习先进经验。组织有关部门及运营商到共享单车运营规范的先进地区学习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要求县城管局执法队员,每天对共享单车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排查,发现乱停乱放问题第一时间告知运营商进行处置,确保乱停乱放行为动态清零。三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共享单车管理机制,严格奖惩,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