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21-04-07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null/2021-247
威县医保局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度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考核标准(冀医保规﹝2020﹞5号)开展自评,及时报送自评结果;二是现场考核阶段,成立三个考核小组,分别到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考核打分;三是总结阶段,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得分情况分析汇总,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清算质量保证金、续签服务协议、确定监管等级等方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