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清明节防火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3-3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1919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我国各民族最重要祭祀祖先的节日。时至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我检查。及时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注意事项:
1、严禁在楼道内燃烧锡箔、纸钱,保持楼道内空气流通及楼道整洁。
2、严禁在户外燃烧祭祀物,禁止靠近车辆、绿化带、易燃易爆物品边等地方焚烧,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3、外出祭祖时,关好水、电、煤气总阀。
4、安全使用电器,定期检查使用电器的线路是否老化,发现情况及时整改,对长期不用的相关电器,请切断电源,避免因长时间待机造成火灾隐患。
5、安全使用燃气,经常保持室内空气畅通,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看管,避免因人离开造成锅灶烧干引燃造成火灾;
6、请自觉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7、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切勿占用及停放各类车辆。
8、一旦发现火灾,请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建议选择居家追思、网络祭扫,避免到公墓、殡仪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扎堆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