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指引

发布时间:2021-01-11        发布机构: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794160603/2021-1150

一、基本原则

(一)环境消毒工作要根据流行病学指征和(或)病原学监测、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及可能污染的范围为依据,来确定开展消毒处理的范围和方式。

(二)医疗机构内消毒应遵循WS/T367 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相关规范。

二、常用消毒方式及应用场景

(一)浸泡消毒: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对小件不惧水的物品首选浸泡消毒。

(二)擦拭、局部小面积喷酒消毒:醇类消毒液、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等。对电梯间、门把手、洁具、地面、家目等光滑表面,可采用擦(拖)拭消毒;对皮肤、粘膜、伤口可采用冲洗、擦拭等方式消毒。

(三)喷洒消毒:含氯消毒剂、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对土堵及粉刷的祖徒表面,以喷洒或喷雾消毒。

(四))气溶胶喷雾、 气化及熏蒸消毒: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年对空气可采用气容政喷雾、气化、熏蒸等方式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