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消杀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0        发布机构: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794160603/2021-1127

为进一步加大消杀力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消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县卫健局、县城管局为防疫消杀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消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各属地乡镇、行业主管单位,负责本属地、本行业内的消杀工作的组织落实,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防疫期间各小区、社区分包单位,负责各自分包小区、社区的消杀工作。

二、严格消杀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消杀技术标准指导如下:

1、对公共场所的消杀。公共场所主要指公厕、垃圾站、果皮箱、污水口,要求每日消杀两次,不留死角。

2、对人 员密集场所消杀。主要是商场、市场、学校、幼川园饭店,要求每日消杀两次,不留死角。

3、事业单位内部消杀。重点是厕所、食堂、垃圾箱,有不少于两遍,其它部位,每日不少于1次。

4、对门窗把手、 电脑键盘、办公桌椅、电梯扶手等人员经营接触的部位用75%酒精擦拭消杀。

5、消杀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重点场所要穿好防护衣,戴护目镜。

三、切实加强消杀工作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消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本辖区、 本单位消杀工作落到实处。

2、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团结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消杀台账,确保消杀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做好后勤保障。县疾控中心负责消杀药品、器具的采购,并统一发至各乡(镇)、各部门。各部门按照消杀配比标准执行。4、加强督导检查。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此项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