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社局特事特办!快速工伤认定,助力抗疫前行

发布时间:2021-01-21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769831022/2021-1384

     疫情就是命令,白衣战士冲锋陷阵,走在前线,威县人社局郑重发声你们守护大家,我们守护你们”,快速工伤认定成为抗疫人员的后盾保障,让抗疫人员吃下“定心丸”,靳小凤同志遭遇了这样的情况。

靳小凤同志是国家税务总局威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威县税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2021115日,靳小凤受所在单位指派和同事一起到港达世家小区进行疫情防控排查,直到下午两点排查结束,靳小凤在离开小区时不慎被小区门岗的起落杆砸伤头部,事故发生后,靳小凤被同事及时送往威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1.外伤后右顶头痛头晕;2.有脑室前角旁,两放射冠区及左额叶皮层下多发小缺血变性灶。

威县人社局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伤保险工作方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精简证明材料、开通绿色通道,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立收立办。靳小凤同志受伤后,威县税务局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我局工伤认定受理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和指导,威县国税局及时进行了网报,我局工作人员也立即完成网报审核。120日,威县税务局提交了靳小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工作人员立即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30分钟完成受理和组卷,随即将所有材料以电子照片的方式向邢台市人社局发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当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靳小凤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120日当日我局收到了市局工伤科传来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立即进行打印并送达至靳小凤和威县税务局。

威县人社局将全力为奋战在抗击疫情前线的同志们提供工伤保险服务,解除抗战一线人员后顾之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