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第四中学不合格小磨香油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5-2406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第四中学不合格小磨香油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为确保校园饮食安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我县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依法对威县第四中学购进使用的小磨香油进行现场抽检,交由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测,经检验,该小磨香油硬脂酸(C18:0),油酸(C18:1),亚油酸(C18: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5年2月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 JSP2024CJ39054F),立即对该学校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2月6日我局对威县第四中学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学校的小磨香油硬脂酸(C18:0),油酸(C18:1),亚油酸(C18:2)不符合检测依据数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2月20日向威县第四中学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复查情况
2025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第四中学进行复查,经查,该学校落实了整改措施。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