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这些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4-03-01 发布机构:常屯乡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80836609/2024-1901
电动自行车起火有多恐怖?
哪些地方不能停、充电动自行车?
小区物业要有哪些作为?
居民发现乱停、乱充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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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3起电动车火灾致21人遇难!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一小区电动自行车起火,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东辛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内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2023年12月13日,广东惠东县某小区,电动自行车起火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
02 严禁在这些地方停放或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禁止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03 违反规定将面临哪些处罚?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04 符合条件的小区应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05 居民发现问题如何反馈、举报第一时间向物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