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方家营镇庞苏庄村)

发布时间:2024-03-1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规划、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707970/2024-2943

威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方家营庞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庞苏庄村地、南至庞苏庄村地、西至庞苏庄村地、北至庞苏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8667公顷,其中农用地12.8667公顷(其中耕地12.2977公顷、林地0.3665公顷、农村道路0.202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区片的区片价标准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1119.402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葡萄(2年)单价15元/棵、葡萄(3年)单价30元/棵、葡萄(4年)单价50元/棵、葡萄(5年)单价90元/棵、水泥杆单价3元/棵、梨树(直径15-24CM)单价50元/棵、梨树(直径20-50CM)单价100元/棵、梨树(直径15-24CM)单价50元/棵、梨树(直径25-50CM)单价100元/棵、国槐(直径2-2.9CM)单价2元/棵、国槐(直径3-3.9CM)单价3.5元/棵、国槐(直径4-4.9CM)单价6.5元/棵、国槐(直径5-5.9CM)单价12元/棵、国槐(直径8-8.9CM)单价25元/棵、国槐(直径9-9.9CM)单价33元/棵、国槐(直径12-12.9CM)单价120元/棵、国槐(直径13-13.9CM)单价220元/棵、国槐(直径14-14.9CM)单价350元/棵、桃树(直径15-24CM)单价50元/棵、桃树(直径25-50CM)单价200元/棵、杨树(直径10-30CM)单价25元/棵、杨树(直径46-90CM)单价60元/棵、井(32井)单价2000元/眼、井(45井)单价4000元/眼、井(大井)单价90000元/眼、储水罐(19升)单价1200元/个、储水罐(26升)单价2000元/个、出水口单价20元/个、防渗管道6寸)单价37元/米、地埋线单价12元/米、坟单价900元/座,对青苗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20238号)和《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细则》(威人社字〔202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方家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315日至20244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悦         联系电话:0319-6156930

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

 

威县人民政府

20243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