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兴百购物中心销售不合格 野生酸枣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4-2212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兴百购物中心销售不合格
野生酸枣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3日,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威县兴百购物中心销售的野生酸枣汁进行抽样检验。该商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AP2024SP04418),立即对该购物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店销售的野生酸枣汁安赛蜜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立案裁量基准》的规定,予以依法减轻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9990元,合计10000元,上缴国库。
三、复查情况
2024年8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兴百购物中心进行复查,经核实已整改到位。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