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士磊副食门市 不合格尖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4-2208
关于威县士磊副食门市
不合格尖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5日,我局委托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威县士磊副食门市销售的尖椒进行抽样检验。该商品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4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 AP2024SP04357),立即对该门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门市销售的尖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其行为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立案裁量基准》的规定,予以依法减轻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
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2、罚款6900元,合计7000元,上缴国库。
三、复查情况
2024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士磊副食门市进行复查,经查,该门市落实了整改措施,未再购进不合格批次的尖椒。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