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联华购物商场 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4-2206
关于威县联华购物商场
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9日,我局委托河北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威县联华购物商场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该商品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 AP2024SP03872),立即对该商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商场销售的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其行为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立案裁量基准》的规定,予以依法减轻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
1、没收违法所得56.84元;
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三、复查情况
2024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联华购物商场进行复查,经查,该商场落实了整改措施,未再购进不合格批次的韭菜。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