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2023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贺营镇范七里村)
发布时间:2021-09-1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707970/2023-2622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范七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3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范七里村地、南至范七里村地、西至范七里村地、北至范七里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19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219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第Ⅱ区片的区片价标准为84万元/公顷(5.6万元/亩),计102.412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回迁楼安置,补偿标准依据房产价值评估清单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回迁楼安置。
社保措施:该批次不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不需要落实社保费用。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 悦 联系电话:6156930
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威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