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时利和百货门市不合格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3-2115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时利和百货门市不合格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我局委托河北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对时利和百货门市的姜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3年9月2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AMJC/202308191142),立即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年9月20日我局对时利和百货门市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店采购的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其行为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免于处罚。
三、复查情况
2023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时利和百货门市进行复查,经查,该店落实了整改措施。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