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掌握用气方法 共同守护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14 发布机构:章台镇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708690/2023-1735
1、合格灶具:购买和使用合格的燃气具,灶具须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2、禁止改动: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灶具等燃气设施,户内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需第一时间与燃气公司联系。
3、禁止包裹: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以免影响密封效果。
4、切勿离人: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灭漏气。
5、及时关闭: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阀门、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和灶具开关。
6、检查维修:应经常检查燃气具连接管是否松动,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联系燃气公司检修,应立即将橡胶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
7、泄露操作:发现燃气泄露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露检查。
8、装置设备:安装燃气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事故。
9、报警求助:遇到任何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远离危险位置,联系燃气公司和物业,严重的拨打“119”电话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