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圣意饭店不合格姜、豆腐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3-2045
关于威县圣意饭店不合格姜、豆腐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0日,我局委托河北通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圣意饭店采购的姜及豆腐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该两批次商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3年5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HBGS(2023)CJ04288及 HBGS(2023)CJ04284),立即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年6月9日我局对圣意饭店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店采购的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其行为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及豆腐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免于处罚。
三、复查情况
2023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圣意快餐店进行复查,经查,该店落实了整改措施。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