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办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28 发布机构:洺州镇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00070856X/2023-1596
为切实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如何申请,海勃湾区政务服务局联合乌海日报、海勃湾区退役军人联合开展“审批人员教您办”短视频活动,宣传推广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办指南。
一、认定范围
1、1954年11月1日后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退役士兵;
2、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3、农村籍(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且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备注: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己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在核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若己兑现“军龄计算为工龄”、“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不能认定;若未兑现,应当认定)。
二、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状况、享受养老保险类型等基本情况。)
2、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退伍证原件;
4、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原件;
5、退伍军人登记表原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相关材料。填写《60周岁以上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审批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
经相关部门核查后,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公示符合条件的额申请人名单,随后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