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严防毁麦割青问题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735610336/2023-1482

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严防毁麦割青问题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相关科室:

今年是加快农业强县的起步之年,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依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决禁止各类割青毁粮行为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割青毁粮现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正值项目施工关键时期,小麦即将于2月底开始返青生长,全县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贯彻习**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保障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深刻汲取去年部分地区毁麦问题教训。通过完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精准施策,坚决遏制各类强行毁麦占地问题发生,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村要划定若干个网格,村两委班子成员任网格长,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割青毁粮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逐级报告。由各乡镇负责耕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和毁麦割青问题日常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施工占地监管。  县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的,加强项目监管施工占地监管。项目建设用地如已种植小麦的要等成熟收获后再开工建设,不得提前毁苗,因实施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项目,确需对麦田进行清表的,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对全县拟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梳理,以新开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为重点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坚决制止。

四、规范青贮行为。 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明确政策界限,不断规范养殖企业各类青贮原料来源,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单位、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割青毁粮。口粮小麦严禁用于青贮,养殖企业严禁购买口粮小麦青贮原料或产品。支持养殖企业使用青贮玉米、首蓿、饲用燕麦.小黑麦等用于青贮饲料,饲用燕麦、小黑麦等作物种植,按饲草作物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计入粮食播种面积。饲用燕麦、小黑麦种植收割,由种植主体向村委会、村委会向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备案。建立饲草料统筹供应机制,引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饲草料基地。

五、严防出现负责舆情。 要依法依规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已征土地管理。对未补偿到位、存在矛盾纠纷、擅自开工毁苗的,依法依规追究项目方责任,对于占地施工的项目,要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杜绝出现负责舆情。

六、严肃追责问责。  对毁坏农田、毁麦开工、毁麦种树等各类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违规割青毁粮或造成负责舆情的,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023年2月6日

                               威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