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两年经济收入
发布时间:2023-06-28 发布机构:洺州镇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防 文号: 索引号:00070856X/2023-1548
一)津贴工资:
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列兵为每月最低1000元,上等兵每月最低1100元。选取军士后发放工资,下士月工资最低为5550元左右,中士最低为6870元左右,上士最低为7890元左右。
二)家庭优待金:
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2022年约30000元)。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2022年约40000元)。
三)退役金:
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四)一次性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为: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五)学费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