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3-06-06 发布机构:卫生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707989/2023-1406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 “一 件事 一 次办”打造政 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 2022〕 32号) 有关要求 , 为确保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 “一 件事 一 次办”落实落地 , 现结合 我省工 作实际 , 制定公民身后 “一 件事 一 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 规范如下 :
一、主题事项
公民身后 “一 件 事 一 次 办”包 含 出 具 死 亡 证明 书 ( 正 常 死 亡 、 非正常死亡) 、 出具火化证明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一 次性支 取 、个人账户 一 次性待遇申领 、遗属待遇申领 、 办理死亡户 口 注销 、 注销驾驶证 、 住房公积金提取等 9 个事项的办理条件 、 办理 时限 、 一 套材料 、 一 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
二、一次性告知
(一 ) 办理条件
办理公民身后 “一 件事 一 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在河北省境内死亡 , 具有省内户籍 ;
2. 死者为省内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以及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的 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 ;
3. 在省内 已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 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进行公证 , 并指定其中 一 个继承人为代办人 ;
4. 具有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
(二 ) 办理情形
公民身后 “一 件事 一 次办”办理情形包括 : 正常死亡和非正
常死亡情形 (法院宣告死亡和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死刑的除外)。
(三 ) 办理时限
16个 工 作 日 。
(四 ) 申报材料
公民身后 “一 件 事 一 次 办” 申 报 材 料 整 合 了 出 具 死 亡 证明 (正常死亡 、 非正常死亡) 、 出具火化证明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一 次性支取 、个人账户 一 次性待遇申领 、遗属待遇申领 、 办理死亡 户 口注销 、 注销驾驶证 、 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事项的重复 申 报材 料 , 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 , 实行 一 套材 料 一 次提交 。
如表 1 所示 :
表 1: 公民身后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 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数量 | 备 注 |
公 民 身 后 | 死亡人员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
死亡注销户 口 申请表 | 电子版 | 1份 |
| |
公安部门调查或检验 鉴定结果 | 原件 | 1份 | 非正常死亡需提供 , 由案件办理公安部门 出具 。 | |
死者照片 | 原件 | 1份 |
| |
代办人 (申领人) 与 参保人的关系承诺书 |
原件 |
1份 | 适用于人社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遗 属待遇申领业务 , 参保人死亡 , 无法使用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 户领取待遇的须提供 。 |
事项 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数量 | 备 注 |
| 代办人照片 | 电子版 | 1份 | 人脸识别时截取 , 代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 和注销驾驶证时提供 |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代办人与公积金 、 医保待遇 、养老保险个 人账户 、遗属待遇提取人应一致 | |
告知承诺书 (含相关 事项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代办人办理个人待遇一次性申领 、遗属待 遇申领 、参保人员 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支 取 、 注销驾驶证时提供 | |
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 的公证书 | 原件 | 1份 | 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进行公证 , 并指定其 中一个继承人为提取公积金代办人 |
(五 ) 办理层级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乡镇 (街道)
(六 ) 收费事项
无 (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三、统一 申报表单
公民身后 “一 件 事 一 次 办” 申 报 表 单 整 合 了 出 具 死 亡 证明 (正常死亡 、 非正常死亡) 、 出具火化证明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一 次性支取 (基本医疗保险) 、 个人账户 一 次性待遇申领 (养老保 险) 、遗属待遇申领 、 办理死亡户 口 注销 、 注销驾驶证 、 住房公 积金提取 (死亡) 等各单 一 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 , 实行 一 张 表单统 一 申报 。 如表 2 所示 :
表 2: 公民身后 “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
死亡人员信息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死亡时间 |
|
国籍 |
| 死者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 |
|
身份证件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
|
死亡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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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社会保障号码 |
| 个人公积金账号 |
|
人员参保终止时间 |
| 人员参保终止原因 |
|
支取原因 |
| ||
工作单位 |
| ||
银行户名 |
| 银行行别 |
|
开户支行 |
| 银行行号 |
|
银行账号 |
| ||
代办人信息 |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件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地址 |
| 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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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常住地址 |
| ||
办事人身份 |
| ||
个人社保编号 |
| 待遇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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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名 |
| 银行行别 |
|
开户支行 |
| 银行行号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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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死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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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业务种类 |
| 驾驶证业务申请原因 |
|
死者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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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民身后 “一件事一次办”总体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正常死亡和非正 常死亡办事情形的公民身后 “一 件事 一 次办”业务办理工作 , 公 安 、 民政 、 医保 、 人社 、 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 , 强化线上线下审 批协同 , 实行并联审批 , 实现申请人只需 一 次提交 一 套材料 , 即 可办理死亡证明 、 火化证明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一 次性支取 、个 人账户 一 次性待遇申领 、遗属待遇申领 、 办理死亡户口注销 、 注 销驾驶证 、 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 , 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动次 数 , 缩短办理时限 。
河北省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公民身后 “一 件事 一 次办”提 供技术平台支撑 。
五、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一 ) 办理流程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 开具
正常死亡 : 医疗机构凭代办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 出具 《居民 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 》, 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 , 提示申请 人登录政务网或 “冀时办”移动端 , 按照 “一 件事 一 次办”申报 要求 , 将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 和其他申报材料推送
省 一体化政务平台 。
非正常死亡 : 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 (事) 件 (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 情形的 , 公安部门凭代办人提交 的相关材料出具 《非正常死亡证明》。 同 时 , 派出所履行告知义务 , 提示申请人登录政务网或 “冀时办”移动端 , 按照 “一 件事 一 次办”申报要求 , 将 《非正常死亡证明》 和其他申报材料推送 省 一体化政务平台 。
2. 开具火化证明
殡仪馆凭死亡人员身份证明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开具火化证明 , 将 《火化证明》 推送省 一体化政务平台 。
3. 户 口注销
公安派出所登录 “河北公安互联网 +平台”, 凭省 一 体化政 务平台推送的人口死亡信息凭证 、申报人电子申请表单 , 在公安 人 口 系统中注销死者户 口 。 同 时 , “冀时办”移动端提示告知代 办人在 7 日 内将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 第 二联 、 死者户口页 、居民身份证以邮寄或上门的方式交至公安派出所 。
4. 注销驾驶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录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凭 省 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推断) 书 》、 代 办人照片 、代办人身份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中注销死者机动车驾驶证 , 并将信息上传 至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
5. 个人账户 一 次性待遇 、 遗属待遇 、 医保账户 、 公积金 申 领人社 、 医保 、公积金凭省 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死亡人 口 信息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符合条件的办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业务。
(二 )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