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21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78982708X/2022-1320


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

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根据《河北省行政审批便利化条例》及修订后的《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开通立法热线电话,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每年开展1次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办、县发改局负责)

二、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扩容,年底前达到50项。(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出台“免罚清单”,开通执法质量反馈热线,做到有诉必达,无求不扰。(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利用每年9月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每年开展示范宣讲不少于4次,成立县法律服务宣讲团,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每年在全县组织开展2次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领域纠纷。(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优质资源,组建联合法律服务团。注重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根据省涉企公证收费优惠政策,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白名单”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务帮扶。(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