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3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14 发布机构:卫生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707989/2022-1211
9月11日、12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文旅局、督查考评局等部门,继续对全县重点场所落实防疫经理责任制、扫验“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开展督导检查。现将3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1:恋金网吧在9月10日接受教育培训后,仍未及时有效引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责令停业整改。
案例2:火狐狸购物广场防疫经理对基本职责表述不清,个别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超期,责令停业整改,并开展防疫经理“八项职责”专题培训。
案例3:信誉楼百货未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扫验“场所码”,对该店防疫经理进行约谈,对当日入口值班人员予以200元罚款,责令增加防疫值班人员,主动劝阻常态化核酸检测超期顾客,引导顾客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希望各类重点场所和相关人员引以为戒,认真履行防控责任,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涉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可拨打0319-6269008、0319-616134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