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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生育保险四
发布时间:2022-06-21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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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null/2022-465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