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常态化核酸筛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1 发布机构:常屯乡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80836609/2022-142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排查隐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自9月12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非静态预防性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筛查范围
县域内全体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样本采集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居民每周进行两轮全员核酸筛查,周一、周四各采集一次,采样时间:上午6:30--11:00,下午:15:00--18:00。
(二)每周一、周四城区范围内设置21个便民采样点(具体位置附后),农村采样点以村卫生室为基础设置;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样本并每2小时一次转运至相应核酸检测实验室。
(三)重点人群采集。根据风险等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对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每日采集一次核酸;其他相重点行业全部每周采集两次核酸,学校、养老机构及大型商超上门采集,其他人群就近采样点采集。
(四)样本检测。方营镇、第什营镇、洺州镇、高公庄乡、章台镇送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枣园乡、梨园屯镇、固献乡、侯贯镇、常庄镇、常屯乡送中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贺钊镇、张营乡、赵村镇送贺钊卫生院方舱核酸检测实验室;贺营镇、七级镇送妇幼方舱核酸检测实验室。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检测结果反馈上报的相关要求,通过河北省疫情防控信息化网络平台及时、准确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核酸筛查工作,充分认识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四早”要求,积极做好精准防控的关键措施。做到多部门合力,确保核酸筛查工作落实到位,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人口基数及检测人数进行通报。
2、做好保障。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要求,做好采样点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合力完成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
3、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由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村或小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城区便民采样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