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10 发布机构:常屯乡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80836609/2022-1425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容不得丝毫麻痹松懈,但仍有部分重点场所心存侥幸,无视防疫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现就近期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筑防疫长城。
1.针对威县百川大药房(第42分店)、真味斋铜锅涮、谊友宾馆、川西坝子饭店测温验码落实不到位、未公示防疫经理牌等问题,责令停业整改。同时,加强经理和工作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针对信和商厦测温验码落实不到位问题,对信和商厦防疫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对当日2名值班人员各罚款500元。
3.针对恋金网吧未查验顾客72小时核酸证明、红利网吧顾客未佩戴口罩问题,对防疫经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如再发现类似问题,将责令停业整改。
4.针对信誉楼百货威县店个别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问题,对一楼超市防疫楼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希望各类场所和相关人员引以为戒,认真履行防控责任,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从快从严打击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涉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可拨打0319-6269008、0319-616134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