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台镇关于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9-23        发布机构:章台镇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708690/2022-1402

章台镇广大瓶装液化气用户:
瓶装液化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能源,给广大用户带来了便利的同时,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一旦违规使用,极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您的生命财产及家庭带来巨大损失。为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此提醒并告知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一定要科学、合规使用,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使用合规气源灶具:
民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必须由拥有燃气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提供,并签订供用气协议,不得购买非法站点气源和气瓶。使用时需加装带有自闭功能的非可调式减压阀,并安装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燃气灶具要选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未经燃气管理部门认定和已达报废年限的燃气用具,天然气灶具和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要有熄火保护功能。
二、安全规范使用燃气
1、液化石油气钢瓶要竖放,不准卧放和倒放使用,不管是实瓶或空瓶都严禁摔、踢、滚和撞击,夏季应防止暴晒
2、不得用明火、蒸汽或用热水加热钢瓶,经常检查气瓶阀门和管路接头等处的气密性,应用肥皂水试验有无漏气 ,严禁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检测。
3、开启瓶阀前应先确认灶具点火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先开瓶阀再点火;关火时应先关瓶阀,灶具熄火后关闭灶具点火开关。液化石油气用完后,瓶内所剩的残液也是一种易燃物,不得自行倾倒,防止因残液聚集而引起火灾;严禁私自拆解报废钢瓶,应送至供气单位对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
4、非居民用户钢瓶、管道与灶具连接应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灶具与气瓶距离应在0.5米以上,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切断联动装置和非可调节式减压阀,并确保连接稳固。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且中间不应有接口,不能穿越墙壁、楼板、顶棚、门窗,严禁在软管上开设三通分流,并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闭空间、用餐场所及10层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内严禁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钢瓶不得放在卧室内,严禁与其他燃料同室使用,不得在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房间内就寝。总容量超过100kg的液化气钢瓶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得低于2.2米,严禁与燃气灶具放置在同一个房间内,穿墙管用钢管,再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与灶具连接,使用后关闭总阀。
三、正确处置燃气泄漏:
发现液化石油气泄漏后,严禁动用一切电器开关和火源,立即关闭钢瓶阀门迅速轻轻地打开门窗通风,远离漏气处到户外拨打抢修电话或者119,以便迅速及时排除险情。若发现邻居家有漏气情况,也不要按动门铃,轻轻敲门提示,以免静电火花发生。
禁止个人售卖、倒卖燃气行为,公民有义务举报。章台镇举报电话:620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