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8-12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null/2022-293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 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 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邢台市开展试点运行。已认定以上五 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我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此五种门诊 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五种门诊慢特病跨 省异地就医试点运行期间结算顺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备案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 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实施细则》 的通知(冀医保规[2021]5号)规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 接结算无需备案,可直接在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异地就医 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 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步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已经申请并被认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资 格的我市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时,在就医省或地市选 择开通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备案,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
咨询方式:威县职工:6156977、6196869 居民:6269123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就医结算方式
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的我市参保 人员,可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 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 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 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二)门诊慢特病结算待遇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比例。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结算待遇
申报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自评审通过之日起享受门 诊慢特病待遇。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自然年度),目录内药品及诊 疗项目按要求自付后,统筹基金支付70%;符合门诊重大疾 病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自 然年度),目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按要求自付后,统筹基金 支付85%。
2、参保居民跨省结算待遇
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居民,自评审通过之日起享 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支付范围 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自然年度),目 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60%,按照限额进行报销;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全年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 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血友病报销比例80%,慢性肾功能衰竭70%,不设起付 线;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和重症精神病按报销比例 60%,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70%,起付线400元;以上病种与 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进行报销。
三、关于手工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因客观原因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 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异地 治疗费用执行我市现行政策。
(一)报销时限
每年6月和12月受理资料。
(二)报销方式
窗口递交材料。
(三)报销材料
1.社保卡复印件2份;2.门诊慢特病门诊发票原件;3. 门诊慢特病处方及费用明细原件。
四、以下情况医疗费不予报销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本告知书内容由邢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