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2022年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29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769831022/2022-2502
按照《河北省基层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系统切换上线实施方案》(冀人社字〔2022〕172号)和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结合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开发情况,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印发试行公告如下:
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号:2022001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简述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登记。 |
受理条件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申请材料 |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代理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理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1)参保人户口簿; (2)重度残疾人应同时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服务渠道 | 大厅、互联网手机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基层平台 |
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便民服务点自取;互联网手机端查询下载;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2:30-5:30(夏季) 法定节假日休息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1、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11号窗口 2、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
咨询查询途径 | 县级电话:0319-6156981 |
监督投诉渠道 | 县级电话:0319-6158030 |
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编码:2022002
事项名称 | 人员参保暂停(封存)申请 |
事项简述 |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办此事项: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或省内转出,需先暂停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先暂停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 |
受理条件 | 参保人省内转移前无社会保险欠费的。 |
申请材料 |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代理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理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
服务渠道 | 大厅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2:30-5:30(夏季) 法定节假日休息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1、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11号窗口 2、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
咨询查询途径 | 县级电话:0319-6156981 |
监督投诉渠道 | 县级电话:0319-6158030 |
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2022022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申请 |
事项简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社保机构或基层平台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核定业务与缴款手续: (一)重复领取定期或一次性待遇的; (二)死亡后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三)服刑期间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养老保险待遇退回核定后,退款人应在当月将资金足额缴入社保机构基金收入户银行。 |
受理条件 | 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 |
申请材料 |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代理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理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
服务渠道 | 大厅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2:30-5:30(夏季) 法定节假日休息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1、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11号窗口 2、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
咨询查询途径 | 县级电话:0319-6156981 |
监督投诉渠道 | 县级电话:0319-6158030 |
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简述 | 业务板块 | 服务 对象 | 办件 类型 | 办结 时限 | 服务渠道 | 风险 等级 | |||||
大厅 | 网点 | 互联网电脑端 | 互联网手机端 | 自助柜员机 | 第三方渠道(政务、银行) | ||||||||
1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登记。 | 社会 保障 | 个人 | 限时 | 1日 | √ | √ | √ | √ | 中 | ||
2 | 人员参保暂停(封存)申请 |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办此事项: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或省内转出,需先暂停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先暂停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 | 社会 保障 | 个人 | 即时 | 马上 | √ | 低 | |||||
3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申请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社保机构或基层平台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核定业务与缴款手续: (一)重复领取定期或一次性待遇的; (二)死亡后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三)服刑期间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养老保险待遇退 回核定后,退款人应在当月将资金足额缴入社保机构基金收入户银行。 | 社会 保障 | 个人 | 即时 | 马上 | √ | 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