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西街棚户区原县公安局宿办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707970/2021-2006
邢台市威县收回西街棚户区原县公安局宿办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公 告
根据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西街棚户区原县公安局宿办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威政发〔2021〕 30号),同意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位于西二环以东、威县二中北侧、威县原消防队西侧,原县公安局宿办室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486.19平方米,四至:东至河北锁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胡同,南至胡同,北至西街村地。
对该范围内拟收回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交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把该宗土地纳入土地储备。
公告期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止。
联系电话:0319-6156919
联系地址:威县中华大街西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