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收回注销宅基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707970/2021-19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依据《威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石海彬宅基证并注销土地登记的批复》威政发﹝2021﹞10号文件决定,依法收回石海彬坐落于方家营镇西徐固寨村的乡农房建字第000282号宅基证,并办理注销登记。

宅基证持证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书交至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交的视作废止。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