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关于新增核酸采样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1731

    为保障全县居民有序接受核酸检测,减少人员聚集,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县医院、中医院在16个乡镇卫生院分别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广大居民可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由乡镇卫生院集中送至县医院、中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费用由卫生院代收。

    采样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

    取结果时间:次日下午2:00-5:30.

    注意事项:请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在采样时间段内有序排队参加采样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如有不适,请及时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