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769831022/2021-1400
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的通知
现根据冀人社(2021)4号文件要求,将2021年1月1日后领金期满和失业的参保人员纳入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保障范围。原(2020年3月至12月)扩大为(2020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邢台市补助金标准为: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标准为705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700元/月。通过社保卡银行账号发放,申领人务必激活社保卡上的银行账户。
操作流程为:登录“河北人社”APP,首页最下端点击【服务】——点击左侧菜单【业务办理】——点击【失业保险业务】——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确定信息后【提交】。
失业人员在申请办理失业补助金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与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联系咨询解决。联系电话:615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