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3-06-29 发布机构:高公庄乡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办事指南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708842/2023-1318
一、申请贷款准入要求
1.贷款对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必要劳动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
2.准入条件:
(一)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年龄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借款申请已经过县级(含)以上政府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推荐。
(三)信用状况良好,征信报告中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申请贷款时存在逾期贷款或逾期信用卡透支(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导致的逾期除外);
(2)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3期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3)存在呆账或未结清的被追偿情况;
(4)存在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撤销的行政处罚记录;
(5)借款人担保的贷款五级分类存在“正常”以外的状态。
(四)具有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保证保险等增信机制。
(五)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未参与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洗钱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3、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只能用于借款人家庭发展生产经营,严禁用于结婚、购建房、理财、转定期存款、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使用。
4、贷款额度:单户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应按照系统中设定授信模型测算的最高授信额度,结合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用途需求合理确定。
5、贷款期限:根据客户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采用一般用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贷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
7、还款方式:采用按年结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
二、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农户逐户填写“威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小额信贷推荐审核表”,并由农户所在村村委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威县乡村振兴局、威县金融办逐户盖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交到申请贷款银行负责农户贷款经办人员。
2、贷款银行经办人员按照贷款银行扶贫贷款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相关规定,与威县风险补偿基金相关机构进行基金准入、协议签订、账户管理、合作额度、风险分担、损失代偿等相关合作。
3、受理调查。由当地政府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对贷款对象进行审核推荐后,贷款银行按照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进村入户开展双人实地调查,全面掌握客户家庭生产经营、收入支出和贷款需求等信息,建立农户信息档案。
4、审查审批及签约用信。调查完毕后,逐级审查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