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 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0 发布机构: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威市监管通〔2021〕第74号 索引号:335969315/2021-1363
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威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借助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登记事项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3.价格行为检查;4.直销行为检查;5.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6.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7.广告行为检查;8.产品质量监督检查;9.食品生产监督检查;10.食品销售监督检查;11.餐饮服务监督检查;12.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13.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1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16.计量监督检查;17.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18.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19.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20.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21.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22、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县目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二)抽取比例
信用风险等级为A、B企业按3%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为C、D和E企业按4%比例随机抽取;个体工商户按1%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针对不同检查对象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登记机关(监管机关)将分两次将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市场监管所进行检查。
(二)各所要按照《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各所要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经营范围等,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县局通过“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针对相关风险行业进行2020年经营情况审计。
(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六)各市场监管所、队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要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县局信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个参与抽查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双随机”抽查,涉及众多业务科室,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督导辖区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指导本业务条线,按时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各所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局对口科(室)沟通。
(三)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培训、准备等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工作反馈。各抽查检查小组务必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本次抽查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宣传报道情况作为其中一项)、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和汇总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局信用监管科。
凡是不按时报送、数据核对不认真、后续处理结果无反馈的单位,县局将适时在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通报。
联 系 人:李秀月、王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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